日前,胡先生到消费者协会投诉称,他在去年买了一套商品房,当时的合同约定为屋内层高为2.8米,但收房时,实际测量发现,层高只有2.7 1米,与合同约定不符。他多次找开发商,对方答复为“误差”,无奈之下,胡先生投诉开发商“涉嫌合同欺诈”。最后,经消协反复调解,开发商终于同意补偿胡先生6 0 0 0元。
打开房门后首先感觉到的是层高,一般来说,房屋层高越高,室内高低处温度的温差越大,空气对流越好,人体感觉也就越舒适;反之,层高过低,居住者会感觉压抑,从而大大影响居住质量。
一般情况下,合同约定的“层高"通常是指图纸上的结构标高(净高+楼板厚度,结构设计图中标注的标高),由于图纸是经过建设、规划部门审批的,开发商一般不会随便更改,但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有误差,而且,根据房屋的位置、跨度和建材不同,楼板的厚度也不同,再加上表面上水泥灰的厚度,建成后的房屋净高容易出现一定的偏差。
国家规定,居室净高不应低于2.5米;普通住宅的层高宜为2.8 0米。卧室、起居室(厅)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.1 0米,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.1 0米,利 用坡屋顶内空间做卧室、起居室(厅) 时,其1/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.1 0米。如果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中有约定,应符合合同约定;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,按国家标准执行。
消费者最好请专业的验房师用激光测距仪测量居室、客厅、卫浴室等的高度,如果房屋的实际层高或净高与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误差在±1 0毫米之间,就属于正常,超过这个误差,施工单位就需要整改。
此外,新版购房合同中还明确了层高误差的违约责任:实际层高低于设计层高l.5厘米,必须承担房屋价款总金额l%的违约责任。